(一)确定是否符合补偿情形,判断单位辞退是否合法,是否属于需支付经济补偿情形。
(二)计算工资基数,若工作满十二个月,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依据情形确定补偿数额,合法辞退且需补偿的,工作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违法辞退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因自身过错被辞退,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