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仲裁时间规定
劳动仲裁通常需四十五日,从受理仲裁申请起算。若案情复杂可延期十五日,最长六十日。当事人要明确此时间范围,合理安排维权计划。
(二)逾期处理办法
若仲裁逾期未作出裁决,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三)关注先行裁决情况
仲裁庭对部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会先行裁决,当事人可留意是否有符合先行裁决的部分,及时跟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