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单位不进行工伤认定,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要在规定时间内,即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二)申请时准备好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调查核实工作。
(四)若被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要求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