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宿舍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宿舍 甲方同意将座 第 层其中的 共 宿舍出租给乙方。 该宿舍仅提供给乙方员工生活居住,乙方在使用过程中的行为必须符合该工业区内针对宿舍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准改变宿舍用途,如需转租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没收乙方所交纳的租赁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房有权向乙方追讨。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违约责任
1、租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如单方面提前解约,必须提前 周通知对方,否则需支付对方伍百元违约金。 第三条:租金及保证金
1、每间宿舍的租金为 元整人民币,每月租金合计: 元整人民币。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的 号前支付给甲方。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 天内交纳 元人民币为保证金及第一个月的租金 元,合计共: 元给甲方。
3、租赁期满或按照合同法解除本合同时,乙方需要维修好所租赁的宿舍建筑设施、物品等,不能维修时可以双方协商议价赔偿,乙方维修好后且在乙方
无违约行为,并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时,甲方退回保证金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规定未详的,双方另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注:宿舍水,电等其他费用依照本工业区管理处发布收费标准。 甲方盖单: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