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证法》等相关规定,以下公证会被认定为无效:
- **公证主体不合法**:公证机构无资质或超范围执业,公证员未取得执业证书或存在不得执业情形等。
- **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受欺诈、胁迫违背真实意愿办理公证,或他人假冒当事人名义申请公证。
- **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公证事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对非法交易公证,或违背公序良俗,如公证包养协议。
- **程序违法**:未按法定程序办理,如缺少当事人签字、未审查身份及材料、未履行告知义务等。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借公证掩盖违法犯罪、逃避债务等非法行为。
- **存在虚假材料**: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如虚假产权证明。
- **超越权限**:公证机构对无权公证的事项进行公证,如非辖区不动产公证。
- **与事实严重不符**:公证书内容与实际情况相悖,如公证房屋面积严重不符。
- **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公证内容对当事人权益造成重大损害且违背公平原则。
当出现上述情形时,你可以提出公证无效申请。此外,根据《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若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存在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违反公证程序、办证规则,未尽到充分审查核实义务致使公证书错误或不真实等情形,你也可提出公证无效申请。
一般来说,你应先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若对复查结果不满意,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定公证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