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拆迁人可主动了解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为货币补偿谈判提供参考,同时保留好与房屋相关的产权证明、装修情况等资料,以便在评估时争取合理价格。
(二)在产权调换时,仔细考察拆迁人提供的用于调换的房屋,包括房屋质量、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确保结清差价合理。
(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争取优先住房保障。
(四)若拆迁房屋面积小于当地最低补偿面积标准,应依据该标准要求补偿。
(五)被拆迁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要与拆迁方保持良好沟通,若遇不合理情况,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