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发现传媒公司拖欠工资,先尝试与公司友好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同时留存聊天记录等证据。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带上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
(三)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依据法律,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