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有证据证明第三者介入,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财产分配倾向无过错方,但过错方并非必然少分或不分;主张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法定过错情形对无过错方更有利。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中一方因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若双方能就共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按协议执行,协议不成则由法院依据相关原则判决。同时若有证据证明第三者介入,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不过过错方不一定必然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法院会综合判断。并且谁主张第三者介入就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据需合法有效,而证明法定过错情形无疑会让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和损害赔偿上占据优势。如果在这类婚姻纠纷上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