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工时间确定: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若受害人致残,误工时间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二)收入状况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要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若无法举证,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证据保留:主张误工费时,要保留好医院诊断证明、休假证明、收入证明、误工证明等证据,用于索赔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