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同等责任交通事故,需确认是否在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内,若是则可申报工伤,要留意收集能证明上下班时间和路线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居住证明等。
(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间遭遇同等责任交通事故,需保留好因工作外出的相关证据,如工作任务安排记录、外出审批单等,以便申报工伤。
(三)符合上述情形后,按规定准备好证明材料,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