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有人私自挪用公款26万,应及时向相关单位的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财务凭证等。
(二)对于挪用者,应尽快主动退还挪用的公款,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罚。
(三)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账目进行审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