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留存协商记录,这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能和平解决最好。
(二)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三)协商和投诉效果不好时,申请劳动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等证据材料。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主张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