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私企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企业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二倍工资差额时,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算,到补订合同前一日截止。
(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且企业应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立即补订书面合同。
(三)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同时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