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方面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还能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补缴金额按应缴纳的社保基数和比例计算。
(二)公积金方面
若单位不办理开户或不缴、少缴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限期办理或缴存;若逾期不办理或不缴存,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补偿标准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应补缴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