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推荐使用的施工合同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
(1)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标准化的协议书格式文字量不大,需要结合承包工程特点填写的约定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
(2)通用条款。“通用”的含义是,所列条款的约定不区分具体工程的行业、地域、规模等特点,只要属于建筑安装工程均可适用。通用条款是在广泛总结国内工程实施中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基础上,参考FIDIC编写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相关内容的规定,编制的规范承发包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标准化条款。通用条件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共11部分、47个条款。通用条款在使用时不作任何改动,原文照搬。
(3)专用条款。由于具体实施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各不相同,施工现场和外部环境条件各异,因此还必须有反映招标工程具体特点和要求的专用条款的约定。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部分只为当事人提供了编制具体合同时应包括内容的指南,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发包工程的实际要求细化。
具体工程项目编制专用条款的原则是,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达到相同序号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因此,专用条款的序号不必依此排列,通用条件已构成完善的部分不需重复抄录,只需对通用条款部分需要补充、细化甚至弃用的条款做相应说明后,按照通用条款对该问题的编号顺序排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