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原单位协商,明确指出工资差额,要求单位说明少发原因并补足,同时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若协商不成功,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材料,便于劳动监察部门对单位展开调查并责令其改正。
(三)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