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劳动者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能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二)若有工资欠条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劳动者可直接以工资欠条为证据提起诉讼,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
(三)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不履行支付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