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老板协商,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尝试和平解决欠薪问题。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材料,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工资。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要在一年仲裁时效内进行。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若老板存在转移财产、逃匿等逃避支付工资的行为,或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