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况,厨师可直接离岗,无需事先告知单位。
(二)若不存在上述情况,试用期厨师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转正后厨师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再离岗。
(三)未签合同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直接离岗可能被单位要求赔偿损失,厨师可自用工次月起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