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先让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这样能确保伤者能及时获得一定的赔偿。
(二)若交强险赔偿不足,再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减轻侵权人的赔偿压力。
(三)若经过上述赔偿后仍有不足,就依照道路交通安全和侵权责任相关规定,由侵权人赔偿。
(四)若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比如主要责任方承担70%-9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30%。
(五)无责方在特定情况下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