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下班途中:若发生双方责任各半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因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条件,能认定工伤。此时要保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及时向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
(二)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不管责任比例如何,通常可认定工伤。需收集能证明工作原因的证据,如工作安排记录、同事证言等。
(三)工作前后特定情况:在工作时间前后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法定情形,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法定条件,与双方责任比例无必然联系,要准备好能证明工作关联性的证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