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不超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参加了十万的培训,约定服务期五年,已服务两年,那未履行三年分摊的培训费用六万就是违约金上限。
(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按双方约定,但要合理,过高或过低仲裁机构或法院会依实际损失调整。
(三)除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四)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