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生工伤死亡事件,亲属可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应赔偿。确保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亲属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