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约定还款时间的,债权人应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及时起诉,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若期间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要保留书面、电话记录等催款证据,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二)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出借人虽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借款人合理准备时间。当借款人拒绝还款时,出借人需在三年内起诉。
(三)无论何种情况,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将不予保护。若有特殊情况,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