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无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所以母亲要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父亲若想争取抚养权需证明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可先协议抚养权归属,若协议不成,双方都要尽量展示自己在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方面的优势,以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条件。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父母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平时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
(四)一方若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可收集相关证据,在争取抚养权时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