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签订财产协议或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保障双方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谁名下,本质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签订财产协议明确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这是基于双方意思自治,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能在合同层面保障双方权益。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增加另一方为房屋共有人,从物权登记角度明确双方对房屋的共有权。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完成变更,使房屋产权证书体现双方名字。若大家在处理夫妻房屋产权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