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职时可随时通知单位终止用工,不用等一个月。
(二)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且处于试用期的临时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
(三)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且已转正的临时工,通常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法定过错,临时工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