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工资条,用人单位本就该书面记录支付工资数额、时间等信息,并给劳动者工资清单。
(二)收集证据。若沟通没用,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与工资情况的证据,像考勤记录、银行工资流水、工作证等。
(三)进行投诉或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对单位展开调查与处罚;也能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会依法审理,要求单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单位无法提供要担不利后果,劳动者还能主张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此处虽未直接针对工资条,但明确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要担责,不提供工资条属侵害权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