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劳动争议,优先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避免跨省申请带来的不便。
(二)若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且双方分别向两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应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
(三)即便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在不同省份,也不要随意跨省申请,要依据管辖规则确定有管辖权的仲裁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