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离职。
(二)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通常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但因未签合同,可与单位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当日离职。
(三)若单位同意协商结果,劳动者可当日离职;若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直接走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依据此条在用人单位有过错时立即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