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单位应严格与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避免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若情节严重会面临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与用工单位连带赔偿。
(二)用工单位不能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培训,否则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会被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和劳务派遣单位连带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