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明确经济补偿金和工资性质不同。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按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都属于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单位给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助,不是劳动报酬。
(二)当用人单位拖欠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可先和单位沟通协商,尝试解决问题。
(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支付。
(四)还能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