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合法授权代签:获得被代签人的书面委托,代签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签人承担,自己通常无需担责。所以代签前一定要确认有合法有效的书面委托。
(二)无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代签:
1.若因代签给他人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积极弥补损失。
2.涉及合同代签,未经追认,合同对被代签人不发生效力,要对善意相对人承担责任,需妥善处理合同相关事宜。
3.代签行为构成诈骗等违法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切不可进行违法代签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