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此时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事先告知,还可主张经济补偿。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强迫加班、违法延长工时的证据,如加班通知、工作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安排加班,支付加班费且在法定时长内,劳动者仅因拒绝加班辞职,转正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通常无经济补偿。劳动者要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辞职,避免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