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劳动关系: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来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能在1年内直接申请。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需进行鉴定。
(四)根据鉴定结果索赔: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