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责任范围。作为无责方的机动车,牢记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8千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二)区分对方损失情况。若对方损失未超出限额,等待己方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若超出,超出部分由有责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
(三)保留事故证据。收集如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理赔使用。
(四)配合保险理赔。依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材料,积极配合调查等理赔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万8千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