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工费天数优先依据医疗机构证明确定,医疗机构在诊断证明等材料中建议的休息时间是重要参考。
(二)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双方对误工天数有争议时,可进行司法鉴定,其鉴定意见证明力较高。
(四)误工费计算: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