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申请劳动仲裁,要清楚仲裁委的受理时间规定,在提交材料后耐心等待仲裁委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二)若收到仲裁委的受理通知,准备好后续的仲裁程序相关事宜。
(三)若收到仲裁委书面通知不予受理且说明了理由,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要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若仲裁委因材料不齐备要求补充完善,应尽快按要求补充,且不必担心补充时间影响五日的受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