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农民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农民工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让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单位逾期不支付,农民工可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主张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