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诉讼时效情况。若有欠条但期间未主张权利,可能过诉讼时效;若能证明持续向单位主张工资,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二)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同时保留好协商记录。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其责令单位支付工资。
(四)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一年内提出,如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可延长期限。
(五)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起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