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伤职工,有以下特殊待遇: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年限,按5年计算。2.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90%支付。3. 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1年不足2年的,按80%支付;超过2年不足3年的,按70%支付;超过3年不足4年的,按60%支付;超过4年不足5年的,按50%支付。4.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些特殊待遇体现了对临近退休工伤职工的倾斜保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都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