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抚养费相关事宜,秉持公平合理且不损害子女权益原则,确定支付方、金额和方式。协商时留存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诉讼离婚时,可提前收集自身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方面的证据,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若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明,增加自己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三)无论哪种离婚方式,都要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需要,定期沟通子女生活、学习情况。对商定或判决的抚养费按时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