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没钱,申请执行人可积极配合法院调查,主动收集对方可能存在的财产线索,如对方的收入来源、名下其他资产等。
(二)定期与法院沟通,了解执行进展情况,若发现对方有新的财产线索,及时向法院提供,申请恢复执行。
(三)关注被执行人的动态,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告知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