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
(二)如果自己车辆买了车损险、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等,可申请代位求偿,由己方保险公司先赔偿,再向对方追讨。
(三)不选择代位求偿的,和对方协商赔偿,要求其按责任划分承担车辆维修、医疗等合理费用。
(四)协商不成的,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凭证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五)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