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要保留好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等和事故、伤情有关的材料,这是后续索赔的基础。
(二)确定赔偿责任主体,通常有肇事司机、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明确向谁索赔。
(三)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项目及金额进行沟通,能达成一致就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
(四)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通过法律途径让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