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协商,让其说明拖欠工资的原因并确定支付时间。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三)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监督单位执行。
(四)调解不成,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对仲裁裁决不服,除特殊规定外,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