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计算方式。先确定离职前十二个月内获得的年终奖总额,再将年终奖总额除以12,得出每月分摊金额。
(二)计算平均工资。把每月分摊的年终奖金额与正常每月工资相加,算出十二个月的工资总和,再除以12,得到包含年终奖的月平均工资。
(三)计算离职赔偿金。用包含年终奖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