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避免纠纷,借名买房前要签订完备的书面协议,详细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如出资情况、房屋归属等。
(二)保留所有与购房相关的出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发票等,证明自己是实际出资人。
(三)若名义产权人出现债务纠纷,实际出资人要及时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积极提供证据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