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确定工资补发的时间和方式,同时留存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相关证据。
(二)协商失败后,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工资。
(三)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