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护理人员的情况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没有护理人员的情况
需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护理证明,证明护理依赖程度。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结合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依赖程度分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对应不同比例系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